📄 居住證明(Resident Certificate)
居住證明是泰國政府開立的正式文件,用以證明外籍人士於泰國的實際居住地址,常用於申請泰國駕駛執照、車輛登記、銀行開戶、手機門號登記等官方手續。申請人必須提供清晰的住址資料與有效簽證,文件由移民局簽發。
⏰ 辦理時間
申請時間:
可於有需要辦理時隨時提出申請,無須等候特定時間
有效期限:
一般居住證明有效期為 30 日,超過時需重新申請
處理時間:
移民局約 5-11 個工作天不定完成,如文件不齊可能延誤
📄 所需文件
護照正本與影印本(含簽證頁與入境章)
TM6 出入境卡(如適用)影印本
有效簽證與 90 日報到紀錄(如有)
住址證明文件( TM30 )
兩吋個人證件相片(建議白底)
申請表格(由移民局現場提供或預先下載)
🧾 可選辦理方式
親自前往:
由申請人親自到移民局辦理,提交所有所需資料,並現場繳費
委託代辦:
可由 ALT Butler 協助準備與遞交申請,避免文件遺漏或不合格式,並安排文件領取
其他備註:
不同地區移民局要求略有差異,建議事前確認最新文件清單。某些情況下,會要求屋主或房東簽名佐證申請人確實居住於該處
❓ 常見問題
Q:駕照申請時需要用嗎?
✅ 是的,若申請泰國駕駛執照,通常要求由移民局簽發的居住證明。
Q:居住證明需要 TM30 配合申請嗎?
✅ 需要。若移民局紀錄中無 TM30 記錄,他們會拒絕簽發居住證明,建議事前辦妥。
✅ ALT Butler 可代辦服務內容包括:
準備居住證明申請所需資料與影印文件
協助拍攝合規證件相片
確認 TM30/90 日報到紀錄無誤
安排親自陪同或專人代辦申請與領件